领导讲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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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士金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

2017-06-02 09:22 (点击: 548)

同志们: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座谈会,主要是总结交流前一阶段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,听听各县市区下步工作打算,共同探讨如何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深化和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。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,感到各县市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方面措施有力,效果明显,各具特色和亮点。下步工作打算贴合实际,切实可行,对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,我很受启发和教益。总体上有五点感受:一是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关工委工作非常关心,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,及时听取汇报,认真作出安排部署,在工作上特事特办,都给予了大力支持。二是关工委领导工作到位,责任心、责任感强,许多老同志不顾年事已高,仍然在忘我工作,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敬佩。三是各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密切配合,通力合作,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。四是法治教育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各具特点,各有亮点。五是工作成效明显。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,青少年成长成才环境明显改善,青少年学法、懂法、知法、用法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。同时,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形成了一些品牌,在全国、全省都有一定影响力。在看到成绩的同时,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,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各种不利因素依然存在。有的青少年不学法、不守法、不懂法,违法犯罪案件仍在增多。昨天全国开展禁毒日宣传活动,国家禁毒办在发布的《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》中指出:截至2014年底,全国累计发现登记吸毒人员295.5万名,其中18岁以下吸毒人员2.9万名,18岁到35岁吸毒人员165.9万名,35岁以下青少年占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57.1%;在2014年新发现的48万名吸毒人员中,18岁以下吸毒人员1.8万名,18岁到35岁吸毒人员占近7成。可见,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势非常严峻,青少年法治教育任务依然艰巨,对此我们不容乐观,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,继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,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真正落实到实处。要坚持以点带面,继续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,确保已有的典型不垮,荣誉不丢,品牌不倒,工作不松,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发展,使我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下面,我代表市关工委讲六点意见: 一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、民族的希望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国家和省、市“六五”普法规划都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。因此说,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,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本要求,是促进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,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。各级关工委要站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,站在建设法治山东、法治济宁的高度,充分认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,扎实有效地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,以实现“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、分辨是非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增强、违法犯罪现象明显下降”的工作目标。 二、继续深化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。 中国关工委、司法部发起的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,自2009年启动以来已经开展两届。在前两届活动中,我市两次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。今年已进入第三届,各县市区要继续抓住这一活动载体,认真总结已取得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注意宣传推广一批好典型,探索创新一些新路子,力求把第三届活动搞得更加扎实有效。要进一步强化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,按照“六五”普法规划要求,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课时、教材、师资、经费“四落实”,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融入课堂教学的全过程。要突出《宪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强化青少年的宪法、法律意识和是非分辨能力。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,要按照分类指导、按需施教的原则,构建各学段有效衔接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。要进一步健全、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,实现全市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%,形成一支法律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教育效果好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。从大家汇报中得知,任城区有107所、泗水县154所、微山县150多所、金乡县365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已配备了法治副校长。 三、切实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工作 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,既要面向广大青少年,又要突出重点群体,要着力加大对失学、失管、失足青少年和“网络成瘾”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。要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,以增强法治观念、预防违法犯罪为重点,组织“五老”人员以及教师、律师、社会工作者等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,以多帮一、一帮一的形式,开展警示性、劝导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。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,有针对地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,使他们能够体会到家庭的亲情和温暖,体会到社会的关爱,营造有利于特殊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。 四、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 建立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,是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的有效途径。我们在各县市区严格把关和申报的基础上,经过审核,今天市关工委命名了首批25个“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”,这是加强和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又一成果。希望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好这些教育基地的作用,因地制宜的开展一些活动,扩大教育成果。要注意利用特殊阵地开展法治教育,组织青少年到少年法庭、监所等单位观摩体验,接受直观、形象的“现身说法”教育。要注重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,积极拓展宣传载体,广开宣传渠道,在电视、广播、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栏、专版、专刊等,采取多种方式对活动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,扩大活动的影响力,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,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舆论氛围。 五、充分发挥“五老”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老干部、老战士、老专家、老教师、老模范等“五老”队伍,特别是“老政法”,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。要加强以“五老”为主体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讲队伍建设,举荐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和公检法退休的老同志,充实到青少年法治宣讲队伍中来。要动员和组织“五老”进课堂、进社区、进家庭、进企业、进乡村,走到青少年中间,宣传讲解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,普及法律知识,搞好法律咨询,弘扬法治精神,树立法治理念,用法律权威、法治意识来增强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。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,传授青少年必要的自救知识和技能,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学校组织经常性的应急演练,让孩子们懂得如何应对突发、危急情况,懂得如何自我救护、避险逃生,懂得如何进行互救的正确方法。要动员和组织“五老”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,参与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、矫治,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。要加强“五老”对各类网吧、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网吧的义务监督,组织开展好义务巡查和义务咨询活动,净化校园周边社会文化环境,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好“防火墙”。 六、加强领导,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,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近期,市关工委、联合市综治办、团市委、市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、市教育局等部门出台了《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各县市区要围绕党政工作大局,抓好贯彻落实。要努力使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理念上与时俱进,在方式手段上不断创新,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,在措施上务求实效,真正做到“六有”:即有活动、有教材、有队伍、有阵地、有机制、有典型。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,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,在部门之间架起沟通合作的桥梁,积极争取司法、综合治理、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,加强舆论宣传,动员各方力量,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。要完善“三位一体”的法治教育网络,建立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,在突出学校主渠道作用的同时,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,把强化法治教育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相结合,使学校教育、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协调一致,取长补短,全方位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。 同志们,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关系根本、关系长远的民心工程和希望工程。希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大力整合社会力量,积极推进法治教育深入发展,努力开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局面,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